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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教局规定中小学校杂费收、免标准及收缴办法
发布时间: 2009-06-03    作者:    来源: 20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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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文] 北京市文教局规定中小学校杂费收、免标准及收缴办法。
[目 文]收费标准规定:一、中等学校:高中学生每人小米50斤,初中学生每人小米40斤。二、小学(包括幼稚园,下同):城区学生每人小米15斤,郊区学生每人小米10斤。以上小米均按学生交费当日《人民日报》载伏地小米和口小米【“伏地”,即“本地”的意思,“伏地小米”指本地出产的小米。“口”,即“口外”,指张家口外的内蒙古地区,“口小米”指产自内蒙古地区的小米。】批发、零售价之平均数计算,折收人民币。免费标准规定:一、师范、技术教育及聋哑学校学生全部免收杂费。二、贫寒的工人与其他劳动人民子弟及享受人民助学金之学生免收杂费。三、普通中、小学免费生名额:中学一般不得超过全校学生的25%(比上学期增加5%)。城区小学一般不得超过全校学生的30%(与上学期同)。郊区小学一般不得超过全校学生70%(比上学期增加20%)。收缴办法规定:中等学校直接送财政局;城区小学由中心小学转送财政局,郊区小学由区政府转送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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