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华东区航务管理局在上海召开航务会议。 [目 文]出席会议的有福建、浙江、苏北、苏南、皖北、皖南、上海、南京、青岛、镇江等地的航运机关和上海海员工会、轮船业、华东区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部等单位的代表75人。会议根据目前航运业务发展的需要与本区具体情况,决定华东区航务管理局的主要业务为:管理航务、航政、港埠、河道及建造船舶等。同时决定:一、在统一领导分区管理的方针下,统一航政领导,建立华东区统一航运机构、法规与制度,消除各自为政的分割现象。二、管理和改造现有的一切公私营航业。根据各地不同的条件和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业务,有步骤地疏浚河流和分配航线,并统一航运业会计制度,统一税收制度,以减低航运成本。三、加强海员和水手的培养与训练,提高海员和水手的技术水平。四、公营航业领导私营航业,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由政府给予私营航业以适当帮助和必要的管理。五、发展联营联运制度,提高运输效能,以便逐步走上计划性的航运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