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东北局就资本家要求到东北投资请示中共中央。 [目 文]上海义利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家姜福霖致电东北局,要求到东北经营工矿业和外贸业务:一是经营大石桥镁矿;二是办金属加工工厂;三是办理国际贸易,拟由东北出口大豆10万吨,铁砂20万吨,煤50万吨,盐30万吨,镁砂10万吨,换回棉花,麻袋,橡胶,农业机器,电机器材等物;四是建造粮仓。东北局经过认真研究,拟答姜福霖的意见是:允许开办对整个经济发展有好处的第2项,其他3项根据共同纲领第28、31、37条的规定应由国家来经营给予婉言拒绝。东北局担心处理不当,对发展经济与团结民族资产阶级不利,本日向中共中央请示。25日,中共中央复电东北局,同意他们拟定的答复意见。30日,中共中央又致电高岗,要求介绍姜福霖到北京和中央政府财经委员会谈判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