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2月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要根据党政合理分工的精神和精简的原则,大力简化和紧缩,重叠的机构一律撤销,业务相近的机构坚决合并,工作量不大、能够合署办公的就合署办公,分工不清、互相扯皮的加以调整,条件确已具备改为经济组织和事业单位的就不再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政企要分开,不搞行政性公司,不搞政、企、事不分的一个单位两块牌子的机构。
△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省、市、自治区机构改革指导小组《关于调整省地两级领导班子的工作报告》。《报告》说:调整省级领导班子的工作从1982年10月下旬开始,到1983年3月下旬已经基本完成,省属部、委、厅、局和地、市领导班子的调整也已经基本结束。省、地两级领导班子经过调整,普遍人数减少,平均年龄下降,文化程度提高,向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前进了一大步。省级领导班子,党委常委、正副省长由原来的698人减少到463人,减少了34%;平均年龄由原来的62岁下降到55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由原来的20%增加到43%。新提拔的省级领导干部204人,占新班子成员的总数44%,其中具有大专文化水平的145人,占71%。地、市和省属部、委、厅、局的领导班子,党委常委、正副专员和正副厅、局长,由调整前的16658人减少到10603人,减少36%;平均年龄由58岁降为50岁;具有大专文化程度者由原来的14%提高到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