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0月27日 国务院颁布《关于解决企业社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强调指出:今后中央部门或地方规定对企业收费或增加企业负担时,须经国家经委、财政部或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企业对于未经国务院和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各项摊派,有权拒绝。
△ 中国科学院党组发出通知,号召全院开展向中年光学专家蒋筑英同志学习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