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1月28日—12月14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并讨论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许德珩所作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期间,与会的全体委员列席了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赵紫阳所作的《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经济建设的方针》的报告,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0年国家决算和1981年国家概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杨尚昆所作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林业部部长雍文涛对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议案所作的说明。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提案审查情况报告的决议》。会议增选刘斐、董其武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增选叶笃义等19人为常务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