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13日 国务院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等5个文件下发各省、市、自治区和有关部门,要求在少数国营企业组织试点。主要内容是“放权让利”:允许企业实行利润留成;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企业可制定补充计划,自行销售产品;有权设置内部机构,任免中层以下干部等等。目的是改革现行管理体制,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搞活生产。到年底,据四川、北京、上海等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963个试点企业的统计,全年完成的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2.2%,实现利润增长20%,上缴利润增长13.4%,超过了试点前的水平。但也有一些企业由于国家计划部分所占比例过重,上交基数不合理等原因,未能取得明显效果。
△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平反、改正问题的通知》,指出:中央关于对1959年以来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甄别问题,在1961年和1962年7000人大会以后,曾经进行了大量的工作,有不少人已得到平反、改正。但是在八届十中全会以后,由于提出了反对“右倾翻案风”,致使这一工作实际上停止下来了。在1959年以来的“反右倾”斗争中,许多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同志,他们的意见大多数是正确的,把他们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作为右倾机会主义进行批斗是错误的。《通知》决定,在1959年以来的“反右倾”斗争中,因反映实际情况或在党内提出不同意见,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犯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人,一律予以平反改正,妥善落实政策。
△ 国务院发出《关于试行“收支挂钩、全额分成、比例包干、三年不变”财政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