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1月25日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决定各国营企业从1978年起,提取和使用企业基金。实行这个制度的目的是,改变企业办好办坏一个样的现象,把企业经营成果同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