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12月5日 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对过去凡纯属反对“四人帮”而被拘捕的人,应予释放;已立案的,应予销案;正在审查的,解除审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释放;给予党籍、团籍处分的,应予撤销;凡不是纯属反对“四人帮”而有反对毛泽东、反对党中央、反对“文化大革命”或其他反革命罪行的人,绝不允许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