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2月26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分配问题的指示。针对当时农村在极左思潮影响下,普遍存在分配不兑现,劳动计酬上的平均主义等严重挫伤农民生产枳极性的状况,要求各地不要硬搬照套大寨的管理办法,要从实际出发。总结当地好的经验,坚持那些为群众所欢迎的简便易行的办法;强调农业要全面发展,不能把党的政策允许的多种经营当作资本主义去批判;规定了有利于集体增产个人增收、减轻农民负担和使分配兑现的一些具体政策。这个指示受到农村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