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7月12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毛泽东关于对外宣传工作的批示。这是毛泽东于1967年3月至1971年3月在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军委办事组、中联部和外交部等文电上的一部分批示和修改,共33条。在批示中,毛泽东批评了“文化大革命”前期外事宣传工作中赠送毛泽东像章与宣传毛泽东语录的一些极左做法,指出:“这些是强加于人的,不要这样做。”“他们怎样宣传,是他们的事。我们应注意自己的宣传,不应吹得太多,不应说得不适当,使人看起来好像有强加于人的印象。”毛泽东还纠正了那种以中国为革命中心及在世界范围内的个人崇拜的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