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3月5日 国务院拟定《关于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直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草案)》。同日,中共中央决定:大庆油田、长春汽车制造厂、开滦煤矿、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等2600多个中央直属企业单位下放地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