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7月2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针对陕西省一些地方连续发生抢劫银行、仓库、商店;烧毁炸毁国家仓库、公共建筑和人民房屋;抢劫车船,中断铁路、交通、邮电、私设电台;连续冲击人民解放军机关、部队,抢夺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杀伤人民解放军指战员等一系列严重事件,再次发出《布告》(即《七二四布告》)。《布告》重申6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