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5月21日—6月12日 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工作会议。会议在中央和各地负责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修改部分主要是取消了原草案中公共食堂和供给制的规定。会议还讨论了商业工作和城乡手工业问题。陈云在会上就精简职工和城市人口下乡问题作了题为《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的讲话。会议制定了《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9条办法》,规定在1960年底1.29亿城镇人口的基数上,3年内减少城镇人口2000万以上,本年内减少1000万。会议还决定调整当年的钢产量,由原定的1800万吨降为1100万吨。会议还决定对几年来受批判处分的党员和干部,进行实事求是的甄别平反,并规定以后在不脱产干部和群众中,不再开展反右反“左”的斗争,也不许戴政治帽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