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月27日 中共中央颁布《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第二次修正草案)》。“三大纪律”为: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执行党的攻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八项注意”为:同劳动同食堂;待人和气;办事公道;买卖公平;如实反映情况;提高政策水平;工作要同群众商量;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