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8月5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大力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指示》要求,全国一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在今后5个月内,要压缩公用经费中的商品性支出部分的20%左右,即全国共压缩5亿元。为此,各地方、各部门应做到:一、大力节约办公杂费、业务经费、设备用具购置费。二、大力节约会议费和招待费,坚决制止请客送礼和其他铺张浪费行为。三、工业部门、商业部门应当努力降低成本,减少生产管理费和商品流转费用以及基本建设单位的投资。四、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合理控制职工集体福利的开支。五、城乡人民公社应当严格节约一切非生产性支出。六、各地方都要加强市场管理,禁止在市场上盲目抢购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