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2月27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不再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和《关于筹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还通过了《关于省、市、自治区短期政治学校工作汇报会议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