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8月6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关于1951年度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及1952年度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并通过了1952年度国家财政收支预算。1952年度国家预算的基本方针是:继续巩固国防,稳定物价,并进行全国恢复和重点建设。1952年的预算支出比1951年预算实际支出将增加55.5%,并且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