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1月3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立人民的司法工作原则的指示》。
△ 政务院发布《关于加强人民司法工作的指示》。
△ 政务院第五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大城市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大城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通则》。
△ 中财委发出《冻结现金、稳定物价措施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