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24日 国务院制定《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确定质量振兴的主要目标是:经过5至15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提高我国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使我国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主要措施是:加强教育和舆论宣传,增强全民的质量意识,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劳动者的技能;加强管理与政策引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建立质量奖惩制度;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增强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健全市场质量规则,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企业基础工作,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加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与组织领导,建立质量振兴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质量振兴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