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7月12日 新华社报道: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原市委副书记孙庆祥、原市委秘书长卢胶青、原副市长孔利民、原市公安局长李惠民、原泰山石化公司总经理徐洪波等6人受贿索贿案,已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胡建学、卢胶青、孔利民被分别判处死缓;孙庆祥、徐洪波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李惠民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