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乔石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公司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公司法,将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关于我国加人《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的决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关于召开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等。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公布,分别自1994年7月1日、1993年12月29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