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8月31日—9月4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把清理“三角债”作为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突破口,立足于治本清源,从解决“三角债”的源头入手,努力做到防止新的投资缺口,防止新的亏损,防止新的产成品积压,从而防止新的拖欠。主要任务是: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缺口造成拖欠这一源头抓起,重点从大中型项目清起,顺次解决“三角债”的债务链,努力防止前清后欠,使“三角债”问题切实得到缓解。主要做法是:源头入手,付方启动,收款还欠,连环清理。清理的重点对象是: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批准立项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和国家专项安排的技术改造项目的拖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