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8月27日—9月4日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9月4日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9月4日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9月4日公布施行)会议还批准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