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7月31日 国务院在沈阳召开东北三省四市清理“三角债”试点工作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会上提出,清理“三角债”要做到“三清”:“两头清”,即一头清理债权、一头清理债务;“两手清”,即一手清理固定资产投资拖欠,一手清理流动资金拖欠;“思想清”,即各级政府和企业应高度重视“清欠”工作,消除试点工作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