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1月10日—15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听取了国家经委主任吕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决议》。决议指出,中共中央的决定是一个极其重要、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文件,创造性地规划了我国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的蓝图。会议要求各级政协组织认真学习和领会《决定》的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积极支持和促进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为改革的顺利进行作出贡献。会议还听取了外交部副部长周南作的关于香港问题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关于赞同中英两国政府草签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决议》。决议指出,按“一国两制”的构想,使香港问题圆满解决,是中国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是实现祖国统一的一个重大步骤,有利于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早日完成。会议还审阅了一批政协派团出国访问和委员在国内一些地区参观考察的书面报告。 |